關於開展2023年度第二批“天山英才”培養計劃“新疆工匠”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2023年度第二批“天山英才”培養計劃“新疆工匠”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原文鏈接:
https://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23/202305/5aa182874d8d45e5bc862ca554b5baf8.shtml
各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企業、院校🧒🏽:
為加快自治區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培養更多高素質的技術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國工匠,根據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區範圍內開展2023年度第二批“天山英才”培養計劃“新疆工匠”項目申報工作👨🏿🏭。請各地、各單位按照申報指南要求👩❤️👩🉐,通過各類媒體平臺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動員符合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積極申報,並嚴格按照標準對申報人的政治表現、職業道德、能力水平等有關情況進行審核把關,確保項目申報工作順利開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17日
“天山英才”培養計劃新疆工匠項目申報指南
(2023年度第二批)
為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新黨發〔2022〕8號)精神,按照自治區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部署要求🧚🏼♀️,經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現決定實施2023年度第二批“天山英才”培養計劃新疆工匠項目,申報指南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支持範圍
面向全疆範圍(自治區、兵團🥢、中央駐疆單位)實行公開申報,緊緊圍繞自治區油氣生產加工、煤炭煤電煤化工、綠色礦產、糧油、棉花和紡織服裝📶、綠色有機果蔬🐲、優質畜產品及新能源新材料等八大產業集群🎼、各地特色優勢重點產業和企業需求,每年從企業、院校等單位遴選300名左右優秀高技能人才👰🏽♂️、一線優秀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在單位實施以師帶徒模式為主的“新疆工匠”培養項目🙇♀️。
二♣︎、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申報人選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領導,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工匠精神✍🏽,愛崗敬業🤷♀️、甘於奉獻🙀,具備高超的解決生產一線技術難題業務水平或帶徒傳技成果顯著💃🏼,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在生產👩🏽🌾、工作領域得到一致公認,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
申報人選的依托單位應具有一定規模的技能人才📒,並具有較強管理能力和高效組織管理體系;高度重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已建立較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養、評價🧎♀️➡️、選拔、使用和激勵製度;具有能夠滿足高技能人才培養必要的培訓場所、設施設備以及配套資金等🎟🙆🏼♀️;校企合作經驗豐富、成果顯著🛝,具備高級工及以上層次技能人才培養能力🏌🏿♂️。
申報人選所帶徒弟應為依托單位的職工或學生🛑,其中:職工應具備中級工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並符合1—3年晉升上一級職業技能等級條件🙅🏻♂️;院校學生應為高級工以上訂單班、冠名班學生🧕🏻。
(二)具體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才予以優先考慮🎶:
1.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全國技術能手🧎♀️、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自治區級及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
2.獲得自治區級🧘♀️、兵團級及以上職業技能大賽金、銀、銅牌或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或代表國家隊參加世界技能大賽的選手👨🏻🦽,或指導選手取得以上職業技能大賽獎項的優秀指導教練;
3.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開發建設新疆獎章、自治區級🧑🏿🍼、兵團級及以上勞動模範、青年崗位能手和巾幗建功標兵等稱號的高技能人才。
三、申報程序
新疆工匠項目培養支持人選確定🍭,一般須經以下程序。
(一)發布指南🙎🏻♂️。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製定申報指南💇🏽,經自治區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後,在自治區🧏🏻✊🏿、兵團有關媒體和平臺公開發布。
(二)自主申報🧜🏿♀️。申報人須按照本指南要求8️⃣,結合所在行業確定培養對象的人數和層次並認真填寫《“天山英才”培養計劃新疆工匠項目申報書》🥋,並對其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
(三)人選推薦🧎🏻♂️➡️。用人單位(含自治區、兵團、中央駐疆單位、各類企業、社會組織)采取同行專家評議等形式推薦申報人選,在一定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歸屬地人社部門審核、遴選、匯總,自治區相關單位申報人選報行業主管部門審核🪫🕰、遴選、匯總,向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推薦🧑🏿💻。
兵團各師市🫄🏿、各單位推薦的人選🧎🏻➡️,經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遴選👩🏼⚖️、匯總後🧎♂️➡️,統一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組織評審。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邀請疆內外同行專家組成專業評審委員會👩🏻🚒,對推薦人選的能力素質以及所提出的項目計劃、資金用途等進行綜合評審😶。
(五)確定人選。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研究提出建議入選人員名單和建議經費資助額度♿️👦🏿,在一定範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自治區黨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審核並報領導小組同意後,印發入選通知,會同財政部門按程序撥付支持資金。
四🤌🏼、支持措施
(一)入選人才資助經費由新疆人才發展基金給予支持,經費額度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經費支持包括師帶徒培養經費和績效激勵經費🧲。可連續支持3年,分年度撥付。用人單位應給予配套經費支持🍛。
1.師帶徒培養經費最高不超過20萬元🐅。每名入選人選在支持周期內至少培養5名高級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其中技師和高級技師人數不得低於30%(所帶徒弟為院校學生的除外)💞。支持期結束後所帶徒弟須取得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所帶徒弟為院校學生的還須進入校企合作企業就業👨🏻🦲。原則上入選人選每帶出1名高級工的補助0.5萬元🧑🏿💼、技師的補助1.5萬元、高級技師的補助3萬元。
2.績效激勵經費最高不超過10萬元。支持期內所帶徒弟獲得自治區、兵團二類以上職業技能競賽金🆎、銀、銅牌或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或被授予“開發建設新疆獎章”、自治區級、兵團級及以上“青年崗位技術能手”和“巾幗建功標兵”等稱號𓀊,按照每人0.5萬元進行補助🤽🏼♀️。獲得國家級二類以上職業技能競賽金、銀、銅牌或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或榮獲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稱號,按照每人1萬元進行補助。支持期內團隊或個人取得重大技術革新或研發專利,並為所在單位創造經濟效益,按照每個成果3萬元進行補助📍。
資助經費主要用於教材課程開發、培養培訓設備和耗材購置✦、交流學習研討、個人生活補助等🤶🏻,原則上由入選人才自主支配使用。其中資助經費的30%用於個人生活補助,一次性發放,作為政府獎金👇🏿、按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資助經費實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經費管理單位不得提取管理費。
(二)入選人選及所在單位取得突出成果或為自治區技能人才培養做出重大貢獻的,優先推薦申報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4️⃣、全國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個人、全國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單位等獎項評選🧚🏿♂️,優先推薦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職業技能競賽集訓基地等項目申報。
(三)申報人依托單位(用人單位)須與培養對象簽訂任務書👩🏿⚕️,落實目標任務及可量化的績效指標要求🤯🪧,建立培養檔案🧘,嚴格組織實施;建立健全人才培養和激勵機製⛵️,在培訓場所、設置設備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
五🤸、有關要求
1.申報人應客觀、真實⛹🏻♀️、完整的填寫申報材料🧈,對於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核實取消申報資格🤛。申報人及其用人單位(依托單位)存在違規行為、或有失信行為記錄(正在懲戒執行期內)的不得申報。申報人在一個培養周期內只能通過1個用人單位(依托單位)申報1個自治區人才計劃項目,不允許多頭申報、重復申報🏂。已獲國家🦸🏽♀️、自治區重大人才計劃項目支持人選,在項目實施期內不得參與本項目申報。
2.各推薦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公平公正原則,遵守工作紀律,嚴格標準👷🏿♂️,規範程序,對申報人的政治表現、職業道德🍀、能力水平等有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切實加強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審核審查。對於推薦過程中把關不嚴⚾️、不認真履職的單位,停止下一批次推薦資格。
3.各地州市🆑、兵團和自治區相關部門單位請於2023年6月15日20∶00前將推薦人員的申報書(須簽字蓋章👮🏼♀️🧕🏼,含主要業績材料、相關證書)、項目推薦人選匯總表🔀、培養徒弟信息匯總表掃描件和電子版🧑💻,報上傳至自治區技能人才數字化綜合管理系統(https://jnxt.xjzcsq.com)🤴🏿。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盛 冬 0991-3689691 13579407030
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馮潔茹 0991-2896611 13379786062
申報系統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
石少巖 0991-3193615 1356540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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